2023-10-09 15:23:31來源:湘鄉市人民政府點擊:1710 次
(五)推廣綠色低碳交通方式
1. 推廣低碳交通工具。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擴大電動乘用車銷售量占乘用車新車銷售量的比例,推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加快運輸服務領域新能源的推廣應用,鼓勵公交、環衛、郵政、城市物流配送領域新增及更新車輛優先選用新能源車型,推動出租車、公務車、城市公共服務車輛的電動化替代,逐步降低傳統燃油汽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占比。全面推進貨運車輛標準化、廂式化、輕量化,降低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序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注(氣)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新增新能源公交車60輛,實現全市公交中新能源、清潔能源汽車占比達到100%,存量出租車中新能源、清潔能源汽車占比70%以上。到2030年,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5%以上。(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科技工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構建綠色集約高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進城鄉低碳交通運輸一體化項目建設,推廣交通空間綜合立體開發利用模式,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建設,提升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水平。實施公交場站補短板工程、公交線網年度優化工程、公交接駁提升改造工程。合理規劃非機動車道、非機動車停車場,推動綠色出行方式。優化慢行交通出行環境,改善行人過街條件。優化交通運輸資源配置,發揮綜合運輸的整體優勢和組合效率,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優化調整運輸結構,推動結構性節能減排。加快發展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配送模式,加快縣鄉村三級物流系統建設,推進神龍豐、萬里行、三龍灣、南方韶峰、供銷聯耘、百嘉香冷鏈等物流項目,推動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到2025年,全面形成“123出行交通圈”(市域內所有鄉鎮1小時公路出行圈,至長株潭區域所有市縣2小時交通通達圈,至廣州、武漢、重慶、南昌等周邊省會城市3小時高鐵經濟圈),建成長株潭城市群重要節點城市。到2030年,基本建成綠色貨運配送體系和暢通的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科技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低碳智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推動交通基礎設施全要素、全周期數字化改造升級,建設城市智能公交系統。推進數字交通綜合平臺建設,開展“綜合交通運輸運行協調和應急指揮系統(TOCC)”“綜合交通大數據中心”和“綜合物流大數據平臺”項目建設。整合出租車、網約車、共享汽車、貨運配送等交通運輸信息,建設公共交通信息服務平臺系統、車聯網系統。加快構建集政府監管信息、企業信用信息、市場供求信息等功能為一體的全市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工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形成循環經濟模式助力降碳
1. 實施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綠色園區創建工程。以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為目標,優化園區內企業、產業和基礎設施空間布局。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推進能源梯級利用和余熱余壓回收利用。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促進廢物綜合利用、水資源循環使用,打造集中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集中供氣供熱供水、余熱發電等循環經濟產業鏈,實現園區減污降碳綠色協同發展。(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工信局牽頭,生態環境湘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加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完善資源循環利用服務體系,鼓勵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建立健全線上線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資源回收體系。以獲批建設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為契機,推動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向高效、高值、規模利用發展。加強廢舊玻璃、廢舊塑料、污泥等資源的綜合利用,加強生態海綿城市建設核心材料、工業固廢、建筑垃圾、建筑尾礦等資源循環利用的研發與生產,重點壯大再生玻璃制品、再生塑料制品、石膏廢渣墻材等現有優勢領域的產業規模,培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骨干企業,推動實現廢棄物規模化、高值化利用。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大秸稈還田力度,實施耕地保育措施。加快推進秸稈、薪材等農林廢棄物資源回收利用規模化、規范化、清潔化,提升再生產品的市場使用規模。到2025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滿足上級下達的考核要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6%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科技工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加快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建設。持續推進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示范小區創建工作,進一步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加快推進生活垃圾末端分類處理設施和分類收轉運設施建設。提升餐余垃圾處理能力,提高資源化利用率。實施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計劃。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科學穩妥推廣塑料替代產品。推廣電商快件原件直發,推進產品和快遞包裝一體化,整治過度包裝。充分利用好垃圾焚燒發電廠,提質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場,推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穩定在100%。(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七)開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1. 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協作的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體系。重點扶持產業領軍企業參與國、省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重點實驗室等高水平研發中心建設。鼓勵產業領軍企業牽頭組建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聯合體,引導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依托韶峰水泥、巨強科技等龍頭企業,打造全省綠色建材產業示范基地、全國最大的廢舊玻璃綜合利用再生平板玻璃基地。(市科技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加強綠色低碳科技人才的引進和培育。著力培育綠色低碳領域科技人才,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戰略合作,引進和培育一批綠色低碳領域的科技領軍人才、創新人才團隊和青年杰出人才。依托企業和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精準集聚綠色低碳創新團隊和急需緊缺人才。重點支持埃普特、湘君電子、創普開業、巨強科技等企業及綠色化工園區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人才訂單式培養,造就一批高水平綠色技術人才和多學科交叉的產業領軍人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強化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政策引導,積極落實國家綠色技術推廣目錄,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在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的應用。鼓勵引導金融機構、社會資本支持綠色低碳技術研究和示范。從財政、人才、金融等多方面加大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應用的政策支持,破除市場壁壘,著力營造良好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應用生態。加快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支持重點產業鏈骨干企業引進自動控制設備及工業機器人,針對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推廣數字化技術、系統集成技術、先進技術裝備等。(市科技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1. 穩步提升農田濕地碳匯。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嚴守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的紅線,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開展農業農村減排固碳行動。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扎實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鼓勵秸稈收儲運與產業化利用,加強農膜污染治理。加強水府廟國家濕地自然公園、東臺山國家森林自然公園、褒忠山省級森林自然公園的建設與修復,通過人工濕地構建、濕地修復、耕地種植結構調整等措施,構建農田—森林—濕地—河流相互交錯的復合生態系統,全面提升區域生態凈化功能。(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鞏固提升生態系統韌性和林業碳匯。科學推進國土綠化行動,擴大森林資源總量。扎實推進村莊綠化建設,新建一批2000平方米以上鄉村公園。以全面推進河長制、林長制、田長制為統領,嚴格河庫、林地、耕地管理,構建“山、水、林、田、湖”互相融合的“生命共同體”。創建國家森林城市,深入推進健康森林、美麗濕地、綠色村莊等建設,開展以營造林和生態廊道建設為主的生態修復工作。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穩定在42.51%以上,城區綠化覆蓋率提高至43%;城鎮每萬人擁有長度達0.5公里以上綠道網絡;受損廢棄地生態修復達80%以上,成功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市林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開展森林、濕地、土壤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估算和潛力分析。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配合建立全省碳匯管理平臺。按照國、省統一安排,構建林業碳匯數據庫與動態監測系統。有序推進林業碳匯工程,積極推進造林碳匯、森林經營碳匯、毛竹林經營碳匯等納入國家碳市場的林業碳匯項目開發,積極參與省內碳匯項目交易。加快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以及政府、企業和個人綠色責任賬戶。(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市統計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1. 加強全民低碳宣傳教育。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全民教育內容,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知識進中小學科普活動。建設碳中和科技展示體驗館,打造碳達峰碳中和宣傳教育基地,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持續開展能效領跑者、光盤行動、節水節能和循環經濟典型案例宣講等主題活動,開展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宣傳活動,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義務植樹、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等綠色公益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水利局、市機關事務中心、市交通運輸局、團市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 普及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動個人生活方式低碳化、消費模式綠色化。推行健康低碳飲食,杜絕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餐具、塑料袋等。實施低碳產品惠民政策,引導企業和居民采購低碳節能產品。倡導節約用能,出臺節能、節水和綠色出行指導意見。倡導綠色辦公,提倡辦公用品循環利用,推廣視頻會議、電話會議等高效會議組織模式。推廣低碳旅游方式,發布綠色旅游公約和消費指南,鼓勵消費者旅游自帶洗漱用品,減少一次性日用品的使用。探索建立碳普惠機制,推進個人碳賬戶建立,記錄碳足跡,完善碳賬本,制定出臺碳積分制度,完善積分激勵措施,搭建碳普惠平臺,逐漸構建吸引力強、全民參與、持續運營的碳普惠體系。(市發展改革局牽頭,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文旅廣體局、市科技工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市委黨校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列入教學計劃,分階段、多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相關工作的領導干部要盡快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黨校、市發展改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開展綠色金融支撐行動
1. 逐步開展銀行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按照“分批次、分層次、分步驟”原則,推動銀行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銀行機構投融資環境影響和經營活動環境影響量化測算能力。到2025年,實現全市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全覆蓋,并推動常態化開展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市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各金融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2. 分步建立碳賬戶。依托工業碳賬戶平臺,逐步完善碳賬戶體系建設。完善工業碳賬戶,建立工業企業能源消耗、碳排放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定期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冷、熱、電、煤、氣”等全品類能源消耗情況進行監測,精準核算企業碳排放總量和碳排放強度,形成企業的碳賬戶指標體系。對標行業基準值,按照“紅、黃、淺綠、深綠”劃分企業碳排放等級,為更好實施政策激勵約束和差異化金融支持提供依據。探索農業、建筑、交通、個人碳賬戶系統建設,到2025年,全面建成含“工業、農業、建筑、交通、個人”五大板塊的碳賬戶體系。(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政府金融辦、市統計局、市科技工信局、市管國有企業、各金融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建設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組建碳匯資產經營管理公司,加強與專業綠色服務機構合作,按照專業化、市場化運作模式,開展綠色評估認證、碳賬戶指導、碳達峰碳中和輔導和服務。建設市級綠色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運用科技手段,搭建全市碳資源數據共享和交易平臺,探索設立碳康碼和碳征信報告,為銀行機構在綠色低碳領域實施差別化信貸服務提供依據,實現綠色金融“可操作、可計算、可驗證”。積極推動在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氣候投融資、綠色債券等方面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城鄉建設集團、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構建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引進域外銀行機構設立綠色支行,加大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資源方面對全市綠色產業的支持力度。引導駐市各銀行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全面實施條線化管理,在綠色信貸方面的資源配置、產品創新、授信審批、盡職免責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各金融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5. 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力度。指導和督促各銀行機構將綠色金融列入年度工作重點并單列信貸計劃,加大對綠色低碳領域的首貸、信用貸、無還本續貸的支持力度,充分滿足全市綠色低碳領域的融資需求,確保逐年綠色貸款余額和占比穩步提升。支持各銀行機構打造“綠色園區風補貸”“高碳制造業綠色升級貸”“環境權益質押貸”等綠色金融專屬信貸產品,重點支持與碳減排關聯度高的低碳綠色產業。通過“瀟湘財銀貸”向園區小微、民營企業發放綠色貸款。引導各銀行機構創新綠色信貸抵質押擔保模式,推廣綠色知識產權、綠色產品應收賬款、農村產權、排污權、碳排放權、水權、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綠色工程項目收費權、林業碳匯收益權、污水處理收益權等收益權的抵質押模式。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針對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生態農林業等領域的綠色保險產品,積極開展綠色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產品。建立綠色項目庫,推動銀行機構加大對清潔能源項目、清潔生產改造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項目與資金的橋梁,為創建全國氣候投融資試點提供金融支撐。(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市財政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市發展改革局、各金融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6. 拓展綠色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支持優質綠色低碳企業在創業板、科創板以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支持湘鄉農商銀行發行綠色債券,鼓勵銀行機構開展綠色票據業務,提高綠色信貸投放能力。(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政府金融辦、市科技工信局、市管國有企業、各金融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7. 強化綠色金融政策支持保障。圍繞節能減排、清潔能源、碳減排成效明顯的重點領域,按照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政策工作要求,推出“再貸款+綠色金融”模式,定向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低碳企業的信貸投放。設立綠色金融風險緩釋基金,制定綠色貸款風險補償辦法,對于銀行機構、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在參與綠色金融中發生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落實碳減排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綠色債券認證費用、發行評估費用、環境污染責任險保費等給予費用補貼。探索對承銷、購買綠色債券的金融機構給予激勵性政策支持。(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碳達峰試點示范
開展新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泉湖鄉村振興片區建設示范工程、EOD示范項目建設工程、綠色低碳產業新動能推進工程、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綠色金融等試點示范,形成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爭創全省碳達峰示范縣(市)。
(一)新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推動風力、光伏、生物質等新能源開發利用示范工程建設。結合實際,推進翻江、壺天(二期)、棋梓、白鷺等4個風電項目。推進潭州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湘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合理布局儲能電站,有序推進壓縮空氣儲能以及“新能源+儲能”項目建設,推動壓縮空氣儲能項目爭創國家新型儲能示范試點。統籌推進風光儲資源一體化開發利用工作。根據生物質資源條件,推進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國網湘鄉供電公司、城鄉建設集團、綠色化工集團、市自然資源局、市科技工信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泉湖鄉村振興片區建設示范工程。積極有序推動泉湖鄉村振興片區建設工程。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基礎,探索水稻混種、稻油輪作、油菌混種等現代農業種植方式,提高“畝均收益”,并重點打造2-3個特色農產品品牌。建立片區鄉村振興全產業鏈多功能服務中心,延伸冷鏈物流至田間地頭,打通冷鏈物流“最后一公里”。全力發展紅色低碳文旅產業。建立與長株潭及各縣市區旅游協調發展機制,承接部分旅游客源,打造紅色教育培訓基地。大力發展鄉村旅游,重點打造以酒店、民宿、鄉宿、農家樂和觀賞農業、體驗性農業基地為主的特色鄉村旅游。(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文旅廣體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城鄉建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EOD示范項目建設工程。積極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重點建設城西老工業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將原五礦(湖南)鐵合金有限責任公司地塊污染土壤治理及其廢渣堆灰渣綜合處置、城西老工業片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和工業廢水集中處置項目,與綠色化工園區相關產業項目一體實施,形成以無機堿等基礎化學原料制造及下游產業鏈為主導產業的新型綠色化工園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牽頭,市科技工信局、城鄉建設集團、綠色化工集團、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綠色低碳產業新動能推進工程。依托振添光學、湘君電子等企業,培育引進信息技術人才、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速電子信息產業技術創新與發展,以埃普特、依微迪兩家企業為基礎,做精做優高性能醫療器械等領域,延伸壯大血管/非血管介入醫療器材產品,著力推動醫療器械產業鏈向整機制造及高值化方向“延鏈”擴張,建設世界級醫療器械產業生產基地。以鼎峰機械、強聯鐵路機械、三聯環保、萬龍機械為龍頭,重點在環保除塵設備、精密鑄造、電鍍、新型輸送及物流機械等產品上加大創新投入力度,以技術突破和產品創新帶動裝備制造業提質增效升級,穩步提升先進制造技術及整機制造能力。(市科技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科學規劃布局充換電設施建設,提高覆蓋率。依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1〕4號),新建住宅小區專屬停車位按100%配建比例預留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條件。公路沿線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配建充電設施車位比例不得低于30%。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文化旅游娛樂休閑場所停車場,按不低于30%的車位比例建設充電設施。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電站48個、公共充電樁1248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局、國網湘鄉供電公司、城鄉建設集團、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綠色金融試點示范。鼓勵金融機構以綠色交易市場機制為基礎開發金融產品,發展綠色低碳貸款、綠色股權、綠色票據、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等金融工具。積極參與湘潭市氣候投融資試點示范。建立企業碳賬戶,對標劃分等級,實施差異化金融支持政策。搭建全市碳資源數據共享和交易平臺,推動設立碳中和產業引導基金。充分利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金融工具,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工信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政策保障
(一)貫徹落實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按照國、省統一部署,將碳排放基礎統計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統計體系。探索建立和完善全面準確反映全市碳排放情況的指標體系。根據國、省相關規定,健全區域和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基礎統計報表制度,建立能源計量、統計、監測制度體系和能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擴大能源統計調查范圍,細化能源統計品種和指標分類,建立化石能源碳排放核算體系,確保節能降耗成果可量化。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和信息化體系建設,定期開展統計人員業務培訓。鼓勵企業依據自身特點開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體系。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探索開展森林、濕地等碳匯計量監測研究。(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市統計局、生態環境湘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財稅價格支持政策。統籌整合各類專項資金,并積極爭取上級項目資金,加大對碳達峰重大行動、示范工程、重點企業的支持力度,不斷擴大低碳、綠色領域投資。落實“兩型”采購要求,提高綠色低碳產品、技術和服務的采購份額。落實國、省、湘潭市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收精細輔導服務,確保企業應享盡享。嚴格執行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電價政策,促進節能減碳。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燃氣價格差異化政策,引導節約用能,優化能源消費行為。(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國網湘鄉供電公司、市發展改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科技和人才支撐。聚焦綠色低碳、減污降碳、零碳負碳等技術研究方向,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協作的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體系,引導龍頭企業聯合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同開展關鍵技術協同攻關。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市場化服務,以市場為導向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的本地化應用。支持科技型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開展人才培養,造就一批高水平綠色技術人才。(市科技工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低碳國際國內合作。積極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湖南低碳城市試點、湘潭市作為全國首批氣候投融資試點城市等政策優勢,積極參與國內低碳試點城市的交流合作。按照湘潭市統一部署,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研究、技術轉讓、交流對話等活動,充分利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機制,增強國際先進低碳技術、先進管理技術和資金的引進、消化和吸收能力,拓寬對外合作范圍和渠道。(生態環境湘鄉分局負責)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進行調度,協調解決碳達峰行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相關部門和行業開展碳達峰行動,扎實推進相關工作,督促各區域、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和領導小組工作要求,編制相關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和試點建設方案,經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按程序印發實施。(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二)嚴格考核評估。加強對各區域碳達峰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明確各重點領域、行業主管機構的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實行碳達峰行動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建立年度重點工作進展報告制度、中期跟蹤評估機制,將碳達峰行動年度報告、中期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對重點行業主管單位、園區、鄉鎮(街道)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未完成目標的鄉鎮(街道)和部門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告。(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三)加強風險防控。增強風險防范意識,統籌處理好減污降碳與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之間的關系,做好重大風險研判和應急預案設計。進一步提升能源系統應急響應能力,做好能源換擋期保供工作。積極應對綠色低碳轉型可能伴隨的經濟、金融、社會風險,確保安全降碳。(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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