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3 10:13:21來源:云南網點擊:1061 次
近日,云南省安委辦牽頭制定《水庫水電站放水安全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明確由省水利廳、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云南監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屬地政府組織落實,按照“一庫一策”的原則,建立健全水庫水電站放水安全協調和預警聯動機制。
一是明確水利、能源管理等部門,基層政府,水利、電力相關調度機構和水庫水電站責任人,納入《云南省水電站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二是明確水庫水電站的牽頭部門及相關部門放水安全職責,劃清水庫水電站與下游河道管理界限,制定完善政府、部門和水庫水電站放水安全具體任務清單。
三是加強政企溝通銜接,及時通報共享水庫水電站以及相關河道安全風險信息。
四是結合歷史突發事件和當前風險動態變化情況,及時會商研判,找準轄區重大風險隱患,部署針對性措施,切實防范放水安全風險。
五是根據放水下泄流量、時間、受影響區域等要素,完善預警時間、方式、流程、范圍以及保障措施等內容,確保預警范圍劃定科學、預警時間預留充足、預警信息發布全覆蓋。
六是督促水庫水電站加強放水安全預警管理,完善相關操作規程,確保安全預警要求與放水發電工作同步部署、無縫銜接。
七是水庫水電站要對壩下管理范圍內的區域采取視頻監控等方式,及時掌握河道內人員活動情況,放水期間一旦發生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狀況,立即按照有關規定和預案要求,采取“關、停”等強制性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八是建立直達基層一線的“叫應”機制,在沿河建設必要的預警設施設備,通過電話、短信、應急廣播、蜂鳴警報等方式提前發布警示信息,對涉險人員進行勸導,及時撤離避險。
九是建立“日巡視、月通報、季協商”制度,及時檢視預警聯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針對性措施,確保風險在控可控。
省安委辦要求,中央駐滇和省屬有關電力企業要認真履行放水安全主體責任,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主管部門要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各級安委辦要結合2023行動及時通報“一庫一策”進展情況及重大問題隱患,同步向相關部門和企業發督促整改函,并持續跟蹤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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