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全省水電站生態流量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第二督察局、省水利廳以及甘肅省水電站引泄水流量監管系統運維人員共同組成省級第三工作組,對金昌市、酒泉市開展了水電站生態流量專項監督檢查,結合其他地市水電站檢查情況,目前,全省水電站已基本建成無障礙泄放設施,滿足了最低下泄生態流量,保障了河湖生態健康,但在具體的監管和運行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生態流量監控平臺建設和運維不規范。各水電站管理終端引泄水計量和監控設施設備使用型號、安裝位置、視頻保存要求等未能明確規范,現場建設情況各不相同,相關部門未按照“一站一策”的要求對終端監控建設進行驗收,且長期使用的計量設施未采取比對校準,運維不及時,導致部分數據長期恒值。市級水電站引泄水流量監管平臺與省級水電站引泄水流量監管平臺數據不同步,平臺之間數據聯通銜接存在問題。
水電站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一方面,部分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保障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站內水電站引泄水流量運行管理松散,工作人員業務知識欠缺、概念不清、培訓不到位,對涉及生態流量下泄的概念和要求模糊不清。臺賬檔案不健全、填寫不規范,手工臺賬記錄長期填寫同一數值,與省水電站引泄水流量監管系統數據不符,沒有生態下泄流量數據異常記錄、生態下泄流量監控設施異常(故障)處理記錄、生態下泄流量監控設備運維等記錄,無法說明生態流量數據異常的原因。另一方面,預警信息處理不及時,部分水電站管理人員收到平臺預警短信提醒,未能及時登錄甘肅省水電站引泄水流量監管系統上傳進展資料,導致預警信息超24小時未處理,達到省級預警。
水電站生態環境問題整治不徹底。工作組對2019年起開展的全省水電站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水電站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工作的意見》提出的退出類、整改類、保留類3類形式和時限要求核查整治成效。檢查發現,各市均編制了《水電站生態環境問題整治綜合評估報告》,對每座電站涉及的各類手續、各類驗收、后續各種監測和管理提出了整改要求,但水電站和相關部門對專家意見執行不到位,仍然遺留手續未辦、未進行竣工驗收和環保驗收、未開展環境監測等問題,部分問題類型已超整改時限要求,水電站生態環境問題整治不徹底。
部門監管責任未落實。相關部門對水電站監管缺失,屬地監管責任未有效落實,對全省水電站生態環境問題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以及《水電站生態環境問題整治綜合評估報告》專家意見,未引起足夠重視,問題督辦督促不到位,進展調度不及時,且常態化檢查較少,導致問題長期未得到實質性解決。同時,工作開展不扎實,在省生態環境廳印發專項檢查方案后,有關部門雖然制定下發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但缺乏實質性的檢查。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對策措施:
強化監督管理。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完成歷史遺留問題整改。進一步加強水電站生態流量的線下監管,加大水電站落實生態流量的執法檢查。同時,還要做好幫扶指導,督促各水電站企業對生態流量下泄監測設施進行定期維護保養,及時更換老化、損壞設備,加強人員培訓,規范臺賬記錄,提升水電站企業管理水平,落實好生態流量各項規定,切實保障河流生態系統健康。
健全生態流量制度辦法。水利部門要健全完善引泄水流量監督管理和運維制度,統一生態流量泄放計量設施安裝位置、泄放計量數據采集儀器配置等技術規定,完善視頻監控保存期限、引泄水流量臺賬記錄、異常情況下臺賬記錄、預警信息處置、甘肅省水電站引泄水流量監管系統傳輸要求等制度要求,避免標準不統一、制度不明確出現的管理混亂。
落實水電站主體責任。各水電站要切實肩負起生態流量泄放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好生態流量泄放要求,保證引泄流量數據準確傳輸。要加強臺賬管理,從生態流量下泄記錄臺賬、異常記錄、生態水監控設備運維等方面建立起規范的臺賬檔案,確保臺賬資料健全完善、數據真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