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4月2日電,天津市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天津市風電光伏發電開發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提出,本市風電、光伏發電開發遵循以下原則:強化統籌、規劃引領。加強風電、光伏發電相關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強化資源普查評估,嚴格落實“三區三線”管控要求,科學避讓各類敏感因素,合理布局可開發區域。綜合平衡、有序實施。堅持新能源規模化開發與高水平消納,綜合平衡區域資源稟賦、電力系統承載力和項目經濟性等因素,有序推進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公平競爭、融合創新。規范項目開發秩序,落實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等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鼓勵通過市場化競爭方式優選開發主體,支持風電、光伏發電與傳統能源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