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1 09:03:11來源:舒城縣人民政府點擊:2943 次
3月20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度光伏公益崗動態調整和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光伏公益崗位是指各類開發主體使用光伏扶貧電站發電收益開發的,用于吸納有勞動能力或半(弱)勞動能力、有務工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實現就地就近就業的公益崗位。
光伏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原則上為16-65周歲的有勞動能力或半(弱)勞動能力、有務工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其他滿足公益崗位開發、上崗要求的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可適度放寬年齡限制,但一般不得超過75周歲。
全文如下:
關于開展2025年度光伏公益崗動態調整和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
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關于修訂印發<舒城縣光伏扶貧電站發電收益分配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就舒城縣2025年度光伏公益崗動態調整、2025年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計劃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對象確定
光伏公益崗位是指各類開發主體使用光伏扶貧電站發電收益開發的,用于吸納有勞動能力或半(弱)勞動能力、有務工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實現就地就近就業的公益崗位。
光伏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原則上為16-65周歲的有勞動能力或半(弱)勞動能力、有務工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其他滿足公益崗位開發、上崗要求的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可適度放寬年齡限制,但一般不得超過75周歲。
光伏扶貧電站發電收益不得安排非脫貧人口、非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享受,對新識別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符合光伏扶貧受益條件的要及時納入,著力擴大光伏扶貧受益覆蓋面,同時落實分類幫扶舉措,原則上已標注為“脫貧不享受政策戶”的脫貧人口和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中的一般農戶不再安排享受光伏扶貧電站發電收益。
二、程序確定
光伏扶貧受益對象評定須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公布信息、個人申請、村級評議、鄉鎮(開發區)審批、縣級備案”的程序進行:
(1)公布信息。在村兩委會討論后通過村務公開欄、上門宣傳等形式公布光伏扶貧公益崗位年度開發計劃(包括崗位名稱、薪酬標準、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地點、招用條件、崗位數量等)。
(2)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監測戶)向所在村提出申請。
(3)民主評議和公示。村級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民主評議和公開表決方式,審查并確定公益崗上崗人選,并按程序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后報所在鄉鎮審批。
(4)鄉鎮審批。鄉鎮應根據年度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計劃、公益崗位年度開發計劃、民主評議和公示等情況,嚴格審批,原則上不得超過上年度光伏資金總額。堅決避免公益崗位虛設、“泛福利化”、一人多崗、一崗多人等崗位設置過多過爛現象,確保“因事設崗、一人一崗、崗實相符、人崗相適”。
(5)縣級備案。鄉鎮將審批確認的公益崗崗位類別、上崗人員等信息匯總,將相關資料、擬安排公益崗花名冊、出列村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計劃,加蓋政府公章,報送至縣農業農村局405室,電子版一并發送郵箱:ahscfpb@126.com。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嚴格規范操作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二)完善軟件資料。根據程序,會議記錄、公示公告等要分門別類、整理歸檔。
(三)嚴格時間節點。各鄉鎮結合實際自主開展工作,2025年3月15日前報送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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