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5 14:24:40來源:江西省能源局點擊:9564 次
7月3日,江西省能源局關于做好新能源消納基礎數據按月填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業主和省級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企業等應及時訪問填報系統,自行注冊賬戶,并于每月15日前按系統要求填報運行數據。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應積極做好新能源消納數據組織填報工作,電網企業應按照“應報盡報”原則配合推動已并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按月及時完成信息填報。
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應積極做好新能源消納數據組織填報工作,電網企業應按照“應報盡報”原則配合推動已并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按月及時完成信息填報。
全文見下:
各設區市發改委(能源局)、贛江新區經發局,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江西贛惠配售電集團有限公司,有關新能源企業:
為做好新形勢下新能源消納工作,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新能源消納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4〕44號)要求,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業主和省級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企業等應及時訪問填報系統(網址:)自行注冊賬戶,并于每月15日前按系統要求填報運行數據,數據填報要求和說明見附件。
二、發電和電網企業要嚴格落實國家能源局《風電場利用率監測統計辦法》(國能發新規〔2022〕49號)和《光伏電站消納監測統計管理辦法》(國能發新能規〔2021〕57號),統一相關數據統計口徑。
三、各有關新能源企業應高度重視,落實專人負責制,明確項目消納基礎數據填報工作的統計標準、核算流程和填報規范,按時完成信息填報工作。
四、各地能源主管部門應積極做好新能源消納數據組織填報工作,電網企業應按照“應報盡報”原則配合推動已并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按月及時完成信息填報。
五、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配合做好新能源消納基礎數據組織填報工作,與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積極做好業務對接,指導企業做好填報系統中的數據填報工作,并對數據差異較大等情況予以復核。
附件:《電力規劃設計總院 電力規劃總院有限公司關于按月填報新能源消納基礎數據的通知》(電規司電力〔2024〕27號)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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