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7 10:18:18來源: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點擊:5660 次
5月31日,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印發《2024年海寧市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和負荷管理專項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2024年,預計海寧市全社會用電量超18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8.42%,全社會最高負荷超300萬千瓦,同比增長10.29%。按現有供應能力,夏、冬季高峰電力供應缺口均在30萬千瓦左右,將通過統籌負荷和電網資源,廣泛挖掘空調負荷、儲能、地方電廠、分布式電源等可調節資源,提升高峰保障能力平衡缺口。同時,預備23.55萬千瓦市場化需求響應措施,兜底準備6級94.2萬千瓦負荷管理方案,以確保全市電力供需總體平衡,確保電網運行安全穩定,確保居民企業生活生產可靠供電,絕不出現拉閘限電情況。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2024年海寧市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和負荷管理專項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機關各部門、市直屬各單位:
根據上級相關部署和要求,經研究,制定《2024年海寧市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和負荷管理專項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海寧市有序用電和電力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海寧市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和負荷管理專項方案
為統籌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工作,主動應對今夏用電高峰時期可能出現的用電缺口,遏制不合理的用電需求,將電力供需缺口對經濟社會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切實保障民生、重要用戶、重點企業生活生產用電,根據《電力荷電管理辦法(2023版)》、《浙江省電力條例》、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24 年浙江省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行動方案>的通知》、省能源局《關于開展2024年全省迎峰度夏有序用電方案修編工作的通知》、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24年浙江省迎峰度夏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能源“綠保穩”工程要求,堅持底線思維、極限思維,按照“價格信號引導、前置措施削峰、需求響應保障、虛擬電廠示范、有序用電兜底、節約用電助力”方式,
依托海寧市電力負荷管理中心,深入實施“預測研判+組合策略”為核心的調度執行機制,推動電源、電網、儲能等現代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多措并舉提升電力保障能力,全力保障迎峰度夏(冬)等高峰時段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二、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主要目標
2024年,預計海寧市全社會用電量超18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8.42%,全社會最高負荷超300萬千瓦,同比增長10.29%。按現有供應能力,夏、冬季高峰電力供應缺口均在30萬千瓦左右,將通過統籌負荷和電網資源,廣泛挖掘空調負荷、儲能、地方電廠、分布式電源等可調節資源,提升高峰保障能力平衡缺口。同時,預備23.55萬千瓦市場化需求響應措施,兜底準備6級94.2萬千瓦負荷管理方案,以確保全市電力供需總體平衡,確保電網運行安全穩定,確保居民企業生活生產可靠供電,絕不出現拉閘限電情況。
(二)基本原則
服務大局,保障民生。緊扣2024年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系統梳理高峰電力供需關鍵節點、重點時段、主要問題,做實做細各類保供預案。科學合理配置電力資源,優先保障居民生活、醫院、學校等涉及公眾利益和國家安全的重要用戶用電。
預防為主,響應快速。進一步加強電力供需平衡預測,及時發布電力供需預警信息,充分發揮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按照“有能可用、應保盡保” 的原則不斷完善電力負荷管理機制,有效提升應急響應能力。
規范業務,確保安全。健全“政企協同、合署辦公、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強化電力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扎實落實用戶組織、方案演練等工作。嚴格執行負荷管理工作流程,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三、方案安排
(一)電力保供方案
電力保供方案主要包括新能源建設、電廠和儲能頂峰、空調柔控、移峰填谷、應急保障等五方面舉措。
1.新能源建設
持續做好光伏、風電等新能源建設。拓展光伏+工業領域應用,推動黃灣鎮分散式風電項目2024年實現開工。2024年計劃全市新增35萬千瓦可再生新能源電力裝機,其中光伏30萬千瓦,風力5萬千瓦。
2.電廠和儲能頂峰
持續做好新型儲能項目并網和平臺接入工作,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確保地方電廠頂峰發電能力。今年迎峰度夏(冬),全市具備儲能、電廠頂峰發電等應急機動負荷合計9.42萬千瓦。
3.空調柔控
堅持“能用管用”原則,持續實施調控型用戶制冷聯調測試,不斷優化管控型用戶管控模式,適時開展空調負荷實戰演練。今年迎峰度夏(冬),全市具備4.23萬千瓦調控能力。
4.移峰填谷
利用大數據分析工業用戶負荷特性,挖掘日移峰、周移峰和集中檢修潛力用戶。今年迎峰度夏(冬),全市共安排9.85萬千瓦移峰填谷方案。
5.應急保障
做好迎峰度夏(冬)期間防臺防汛、極端氣候等情況下優先保障民生、重要用戶正常穩定用電的預案,及時組織開展迎峰度夏(冬)應急實戰演練,保障電網緊急情況下供用電秩序。
(二)市場響應方案
為切實保證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裕度,發揮市場調節機制,按23.55萬千瓦目標編制約定型需求響應實施方案。
(三)負荷管理方案
為做好負荷管理兜底保供措施,2024年海寧市迎峰度夏(冬)負荷管理方案共安排負荷94.2萬千瓦,分6級執行。負荷管理組織實施按預警發布—方案發布—方案執行三部分操作。(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
A級方案:18.84萬千瓦
B級方案:32.95萬千瓦
C級方案:47.07萬千瓦
D級方案:63.59萬千瓦
E級方案:80.07萬千瓦
F級方案:94.20萬千瓦
五、工作舉措
(一)精準實施需求響應措施。進一步加強“1天、3天、7天”短時電力供需形勢,細化月分析、周例會、日調度機制,及時協調電力保供過程遇到的重大問題。當電力供需出現缺口時,結合用電缺口大小和可能持續的時間,優先實施電力需求響應,當電力需求響應無法保障電力供需平衡時,由市發改局按程序啟動負荷管理方案,并及時報告嘉興市發改委。
(二)科學編制負荷管理方案和需求響應方案。精準落實保供穩價要求,差別化配置鎮(街道)負荷缺口指標,由屬地政府精細化分解到用能企業,在此基礎上根據不同等級負荷缺口編制負荷管理方案并做好公示發布,實現鎮(街道)差異化負荷管控。堅持“有保有限”原則,應優先將重點用能企業編入負荷管理方案,重點用能企業安排后,尚可安排其他企業,但不得涉及影響居民生活和重要部門單位用電負荷。原則上重點用能企業在A級方案中的負荷占比應達到80%以上,其他等級應排盡排。各鎮、街道負責指導,屬地供電所負責組織,協同做好調研摸排,要準確掌握企業生產特性、保安負荷、需求響應負荷等具體情況。要做好企業溝通解釋工作,科學引導企業調整用電負荷。
(三)完善負荷管理工作機制。各鎮、街道要會同屬地供電所,進一步深化“政企協同、合署辦公、聯合執法”機制,根據負荷管理缺口指標落實管控,實行戰時24小時值班值守,按日通報各鎮、街道管控情況,落實獎懲考核。嚴格負荷管理執行程序,履行提前告知用戶義務,通過公告、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時向電力用戶發布信息;嚴格做好居民生產生活和重要用戶電力保供,非事故情況下不得出現直接拉路。鼓勵發揮增量配電公司、售電公司、直購電大用戶等市場新主體在負荷管理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四)強化實施隱患治理攻堅。強化電力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全面壓實各發電企業迎峰度夏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組織排查發電機組、重要輸變電設施、密集輸電通道等安全運行風險隱患,結合計劃性檢修、低負荷臨停等及時消缺。加強運檢值班值守和搶險救援力量準備,電網設備、線路發生故障后及時組織人員、裝備開展應急處置和搶修復電工作。加強涉網設施運維,避免高溫寒潮、高負荷、重要臺區等重點時段、重要設備故障減供,提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環境下電網運行安全水平。
(五)實施移峰填谷、電廠頂峰等系列支持措施。探索空調柔控、儲能、電廠頂峰發電、移峰填谷、電力需求響應等政策支持機制,引導用戶優化用電負荷,全面挖掘各側資源調節潛力,喚醒用戶側負荷資源,緩解電力供需矛盾。
(六)推進基礎性全社會節電。加強分時電價引導,落實浙發改價格〔2024〕21號文件要求,在6月1日、9月1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有序完成分時電價調整;強化政策宣貫,推動工商業用戶主動開展削峰填谷。各鎮、街道要繼續加強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節電管理,有效控制酒店、商場、辦公樓宇等公共場所空調溫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超過20℃),加強城市景觀照明管理,負荷管理期間落實路燈隔盞照明措施。依托線上線下多渠道,常態開展節電宣傳,引導節電理念科普節電常識,形成全社會節能減碳的新氛圍。
附件:
海寧市負荷管理方案組織實施程序
一、預警發布
市供電公司要密切關注電力供需形勢,科學開展負荷預測,及時提出啟動負荷管理預案的意見建議,市發改局經研判后,下達負荷管理預警。
各鎮、街道接到市發改下達的負荷管理預警后,會同屬地供電所立即通知相關電力用戶,做好執行負荷管理方案的準備,有關重要電力用戶要及時檢查備用和保安電源,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
若由于機組非計劃停運、特高壓故障等不可控因素緊急出現供電缺口,市供電公司可先期進行處置,通過啟動可中斷負荷、停運應急機動負荷等方式保障電網安全穩定。當供電缺口超出應急機動和中斷負荷能力時,市供電公司應嚴格執行超電網供電能力拉限電序位表、事故拉限電序位表等應急措施,確保電網安全運行。有關事故和處置信息應第一時間報市發改局。
二、方案發布
預警發布后,市供電公司要積極向嘉興供電公司、省電力公司匯報溝通爭取支持,盡可能彌補或縮小電力供需缺口,市發改局根據實際電力供需情況,報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啟動A-F級負荷管理方案。
三、方案執行
負荷管理執行期間,海寧市電力負荷管理中心利用新型電力負荷管理平臺監測、統計通報負荷管理執行情況。對于執行不到位的用戶,當地政府應會同屬地供電所,第一時間開展用戶現場督查,確保負荷控制到位。對于拒不執行的用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市發改局下達取消負荷管理方案指令后,各鄉鎮街道、供電公司應及時告知相關用戶,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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