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1 14:56:41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點擊:828 次
關于公開征求《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函日前發布,辦法中提到,參與綠色電力交易的發電企業包括符合綠證發放條件的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
交易上限。風電發電企業申報電量上限為該企業機組容量乘以1800小時的120%;光伏發電企業申報電量上限為該企業機組容量乘以1100小時的120%。
綠色電力交易電能量價格原則上不低于燃煤發電企業電力中長期電能量交易平均價格的90%,超出電能量價格的部分為環境溢價。雙邊協商交易價格(綠色電力交易電價分電能量價格和環境溢價)由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自主協商確定。集中競價交易、掛牌交易價格分別以統一出清價格和掛牌價格(綠色電力交易電價分電能量價格和環境溢價)為準。
分時電價機制。分時交易平段價格由購售電雙方協商確定,峰、谷電價上下浮動比例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參與綠色電力交易、新能源電能量交易的電力用戶(售電公司)全電量參與分時段交易,批發交易全部帶曲線申報。如開展現貨交易,則綠色電力交易申報和結算模式另行制定。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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