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2 16:25:48來源:江蘇省發(fā)改委點擊:2720 次
9月19日,江蘇省發(fā)展改革委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市場化并網項目配套新型儲能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锻ㄖ繁硎荆L電項目(包括陸上風電、海上風電項目以及未全容量并網項目新增并網容量和改造升級項目增加的容量,不包括全部自發(fā)自用的分散式風電項目)以及新增納入項目庫的陸上集中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海上光伏項目(固定樁基式)均應采取自建、合建或購買新型儲能方式落實市場化并網條件。
《通知》指出,江蘇省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市場化并網項目不再按長江以南和長江以北區(qū)分配套建設新型儲能比例,均應按照功率10%及以上比例配套建設新型儲能(時長2個小時),配套的新型儲能可結合項目就近布局,也可以在全省范圍內選址建設或租賃。新型儲能項目并網時間不得晚于所配套的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并網時間。鼓勵儲能項目先建后配,已并網的新型共享儲能可按并網容量為全省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項目提供儲能容量租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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