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9 20:23:19來源:安徽檢察點擊:10647 次
8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水利部聯合舉行“深化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 依法保障國家水安全”新聞發布會,發布10件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同服務保障國家水安全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河道內違法建設光伏電站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
案例如下:
【基本案情】
渦河是淮河第二大支流,全長380公里,流域面積1.59萬平方公里。2017年4月,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十九里鎮馬寨村委會在渦河(馬寨村段)南岸,建設了6座大小不等的光伏電站,占地面積39.59畝,年平均發電量136.2萬度。上述光伏電站選址未經批準,侵占了渦河河道,影響行洪安全。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22年7月,安徽省亳州市河長辦將亳州市譙城區十九里鎮馬寨村渦河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建設光伏電站的問題線索,移送至亳州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亳州市檢察院)。亳州市檢察院經初步調查認定,村集體組織在該段河道管理范圍內未批先建6座光伏電站。按照管轄規定,亳州市檢察院將線索交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譙城區檢察院)辦理,并與亳州市水利局聯合督辦。
2022年8月10日,譙城區檢察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通過調取書面材料、實地走訪村干部、詢問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現場勘查等方式開展調查。亳州市譙城區水利局多次責令村集體組織糾正違法行為。因光伏電站屬于國家產業扶貧項目,不宜直接拆除,需要由屬地鎮政府妥善解決。2022年9月14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七條、第二十二條規定,譙城區檢察院向十九里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防洪義務,將妨礙河道行洪的光伏電站移出馬寨村渦河河道管理范圍。
收到檢察建議后,十九里鎮政府反映,因光伏電站的拆除和重建需要多部門協同配合和技術支持,存在一定困難。針對其反映的問題,亳州市檢察院組織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局、市鄉村振興局、電力公司等單位召開圓桌會議,研究解決新光伏電站選址、技術支持、原站坑穴回填和樁基清理等問題。通過部門協同聯動,歷經30余天,6座光伏電站整體遷至附近的陳小廟村,消除了河道洪澇安全隱患。同年10月20日,十九里鎮政府將整改情況書面回復譙城區檢察院。
2022年10月25日,譙城區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益心為公”志愿者等跟進監督整改情況。涉案光伏電站及附屬設施已被全部清理完畢。新光伏電站已正常運行,占地面積約28.85畝,年平均發電量146.6萬度,可帶動村集體收益達58萬余元。以辦理此案為契機,譙城區檢察院與區水利局聯合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河道非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推動拆除河道內違法建筑物、構筑物6處,清理河道內垃圾、渣土30余噸,退還河坡非法種植面積達230多畝。
【典型意義】
針對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未批先建光伏電站,妨礙行洪安全問題,檢察機關在全面調查取證基礎上,通過行政公益訴訟督促屬地政府積極整改,有效保護河道行洪安全。同時,針對屬地政府反映整改中遇到的難題,加強與水利部門協作配合,通過召開圓桌會議,推動部門聯動、合力履職,避免“一拆了之”,采取異地整體搬遷光伏電站的方式,既解決公益受損問題,又維護脫貧攻堅成果。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注重將個案辦理與區域治理有機結合,實現公益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共同護航鄉村振興,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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